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,是新生儿出生法定医学证明。依法管理、统一制发、规范使用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对加强母婴保健、规范出生人口登记、确认公民身份信息具有重要意义。
由此可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重要性,可是有的家长以为上完户口就没用了,没有妥善保管,用到的时候才发现找不到了。那么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丢失了该如何补办呢?
补发程序和要求:
签发机构依据领证人填写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补发申请表审验新生儿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、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、由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后予以补发。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。未报户口前遗失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者,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正副页;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者,只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正页。补发证件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,并填写补发登记本与补发资料一并存档。
温馨提示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依据《母婴保健法》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和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、入学、取得公民身份证明的法定医学证明,是新生儿的“人生第一证”,用途广泛,请务必妥善保管,终生保存,不得私自涂改、裁切等。